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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部门:
省旅游局制定的《关于促进旅游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意见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5年7月20日
关于促进旅游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意见
(省旅游局 2015年7月10日)
为扩大旅游消费需求,拉动经济增长,为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提供支持,现提出以下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
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31号)精神,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,扩大旅游消费领域,拓展旅游消费市场,优化旅游消费环境,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重。围绕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,整合资源、培育品牌、创新服务,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、休闲度假为主导、新型业态为特色、精品线路为依托的旅游产业体系,力争到2020年,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游客7.8亿人次,旅游总收入达到7800亿元,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重明显提升。
二、扩大旅游消费领域
(一)发展休闲旅游消费。重点推进伏牛山、桐柏山—大别山、南太行和小浪底、鄢陵花都等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,力争到2020年,创建2—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,建成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。完善提升旅游度假区的休闲度假功能,推进度假酒店等度假设施建设。创新发展休闲产业,加快开发登山运动、漂流、保健养生、温泉滑雪、房车旅游、低空飞行等休闲产品。大力发展城市周边休闲旅游消费,在城市近郊开发一批以康体休闲娱乐、农业采摘观赏、体育赛事节会、教育培训等为主题的周末休闲度假产品。
(二)培育乡村旅游消费。加快推动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发展,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带动创业就业、增加农民收入、销售农副产品、改善农村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围绕大中城市及重点景区,发展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、特色旅游乡村、魅力休闲乡村,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。结合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和国家乡村旅游扶贫工作,实施旅游富民工程,集中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型、特色景观型、产业规模型等不同类别和功能的旅游小镇、特色旅游村。
(三)拉动旅游购物消费。加快旅游商品开发,完善旅游商品研发、生产、流通体系,推动高等院校、科研单位与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开展合作。实施全省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,重点扶持创新能力较强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骨干企业,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优旅游商品品牌。以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为依托,建设旅游购物广场,大力推进旅游休闲购物街区和旅游购物商店建设。实施亮化工程,打造夜间景观,开发夜间购物休闲产品,鼓励商场、餐饮店、酒吧、娱乐场所延长夜间营业时间。
(四)扩大文化娱乐消费。大力培育旅游演艺娱乐业,支持《禅宗少林·音乐大典》、《大宋·东京梦华》、《水秀》等文化旅游演艺节目提升水平,鼓励重点旅游城市、旅游小镇和旅游景区建设演艺场、酒吧、茶吧等休闲娱乐场所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、民俗文化等资源,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曲艺、戏曲、杂技、民俗表演、文化巡游等活动,推出一批艺术水准高、市场潜力大的旅游演艺节目,延长游客停留时间,拉动综合消费。
(五)提高住宿餐饮消费水平。积极适应市场需求,推动住宿餐饮业向品牌化、连锁化、特色化转型升级,进一步释放住宿餐饮业消费潜力。合理规划星级酒店布局,推广连锁经营方式,发挥其价格、服务、品牌优势,带动整体消费水平提高。依托各地资源优势,发展主题鲜明、各具特色的主题酒店、度假酒店,建设形式多样的乡村休闲度假中心,满足各类消费需求。培育本地美食品牌,支持特色餐饮企业做大做强,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、名店。
三、拓展旅游消费市场
(一)开发康体养生和老年旅游市场。发挥医疗资源优势,开发特色医疗、疗养康复、美容保健、中医药体验等医疗旅游项目。依托中医药机构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、中医药博物馆等,培育一批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。开展以养生、保健、药膳、中医药实践体验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活动。支持旅游度假区、自然疗养区、度假酒店开发以中老年为主、适合各类人群的健康养生、养老旅游产品,促进旅游业与健康养生、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。
(二)激活研学旅行市场。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、重大工程设施、知名院校、工矿企业、科研院所,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。将研学旅行、夏令营、冬令营等作为载体纳入中小学教育范畴,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研学旅行体系,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,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,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,大学阶段以专题旅行考察为主。省教育和旅游部门要建立合作机制,制定我省研学旅行教育实践基地标准,每年认定一批适合大、中、小学生的研学旅行基地。完善研学旅行公共设施,制定研学旅行承办旅行社服务标准,鼓励旅行社开发研学旅行产品,提升研学旅行接待服务质量和水平。
(三)开拓入境旅游市场。深化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合作,推进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可持续发展河南省观测站建设,充分发挥中国(郑州)世界旅游城市市长论坛的品牌带动作用,搭建旅游开放合作平台,不断提升我省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创新旅游推广模式,坚持线上推广与线下互动相结合、目的地形象推广与企业产品营销相结合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,加大在韩国、东南亚、北美、欧洲德语区的旅游推介力度,推动入境游发展。
四、优化旅游消费环境
(一)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,依托机场、车站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现有设施,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或旅游咨询服务中心,完善游客集散功能。加快旅游公共交通建设,实现机场、车站、码头等设施与外部交通无缝衔接。旅游景区要加强旅游道路、步行道、停车场、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,重点旅游城市要合理布局建设旅游厕所和停车场。加快自驾车营地、旅游房车营地建设。做好旅游气象预报服务工作,及时向公众发布天气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。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时,要充分考虑老年人、残疾人、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需求。制定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,推动建立全方位的旅游应急救援体系。
(二)加快智慧旅游建设。进一步完善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,鼓励传统旅游企业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,加快河南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应用。培育新兴电子商务旅游企业,优化旅游在线消费环境。到2018年,全省重点旅游城市游客集聚区、3星级以上酒店基本实现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,4A级以上旅游景区智慧旅游建设全面达标。加快旅游大数据工程建设,推动公安、交通运输、商务、环保、餐饮、航空、通信、气象等涉旅数据共享共用。
(三)推动区域无障碍旅游发展。郑州、开封、焦作、洛阳等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对接,在旅游道路、信息、公共交通、宣传推介等方面实行互通、互联、互惠,加快无障碍旅游建设进度。鼓励相互开放和共享旅游市场,整合推出特色旅游线路,共同培育有影响力的区域旅游品牌。推行旅游一卡通、公交一卡通等,完善区域旅游公共服务措施,推动区域旅游健康快速发展。
五、强化旅游消费保障
(一)完善落实旅游消费政策。进一步健全对组织大型旅游团队、系列旅游团队、旅游专列的激励机制。落实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政策,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公务活动,可委托旅行社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安排交通、住宿、餐饮、会务等事项,所产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在相应科目中列支报销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,引导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职工旅游休闲。落实对老年人、现役军人、残疾人、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门票减免优惠政策。鼓励旅游景区按照市场需求变化,实行淡旺季浮动票价政策。鼓励金融机构和旅行社加强合作,积极开展个人旅游贷款业务,增强居民旅游消费能力。支持各地广泛开展旅游惠民活动,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旅游发展成果。
(二)健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。建立行业检查、旅游监督员巡查、游客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旅游监督机制,引导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,优化旅游执法环境,加大执法力度,切实保障游客权益。完善旅游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,强化动态管理,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提高服务质量,杜绝违规行为。
(三)加快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。将旅游企业诚信状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,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。建立严重违法旅游企业“黑名单”制度,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f制,加大曝光力度,打击各类侵害游客利益的违法行为。旅游行业协会要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,引导会员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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